本报讯(陈经纬 张亮 记者 张驰川)为进一步加强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的衔接配合和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检察院联合印发《镇江市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工作办法》共十五条,包含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检察院衔接内容、衔接方式、衔接程序等具体内容;同时,还对加强信息互通、线索移交、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检察院将探索建立重大法治问题事实认定、性质判定、处理尺度的统一适用标准;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座谈会商、专项会议等沟通联系制度机制,对于疑难复杂、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问题,联合开展监督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并向市委报告。
《工作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快推进法治部门形成监督合力,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解决法治领域难点、堵点,持续强化法治督察和法律监督衔接成果的转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