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成手段骗钱超百万 “渣男”换来徒刑12年

镇江日报 第09版:法治 2025年04月10日

  

  本报讯(符向军 记者 翟进)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却以谈恋爱、借款为名,或谎称能帮助办理贷款,骗取多名女性被害人钱财106万余元。日前,丹阳法院发布一起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据了解,董某(男)于2023年3月至11月间以“恋爱”诈骗的方式,骗取女性被害人王某、张某钱财,用于个人赌博、还债、挥霍。

  丹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董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同时责令董某退赔被害人的所有经济损失。

  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后,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但该案中,董某出于骗财骗色的目的,将自己伪装成成功男士,以谈恋爱为名结识女性,通过嘘寒问暖、帮助解决资金困难、提供生活帮助等方式骗取信任,使得被害女性在“恋爱”的喜悦中放松警惕并在不经意中遭受经济损失。董某以此手段获取被害人钱款后用于挥霍,具有明显的诈骗故意,显然区别于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应予刑罚处罚。此类诈骗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不仅侵犯了女性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更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难以抚平的伤害。

  法官提醒,恋爱不是儿戏,要擦亮慧眼识人、认人,不要被甜言蜜语蒙骗和外在表象迷惑,在涉及钱财时需谨慎,不要误入以“爱”为名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