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成 记者 朱浩)近日,市交通运输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包车客运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行业自律等环节引导包车客运企业规范经营,推动全市包车客运行业健康发展。
包车客运是道路旅客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包车客运企业14户,包车(不含县内包车)669辆,省、市际包车车辆利用率呈下降趋势。
《意见》明确,每年发布上年度包车客运行业市场供求报告,作为新增包车运力的参考依据。创新通勤包车运力投放方式,对符合一定条件企业,可采取直接投放运力方式,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在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期间,启动临时运力调用机制。实施包车运力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收回长期不运营包车运力,对严重失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企业,按照包车经营权使用合同约定情形收回包车运力。
《意见》要求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从事市内通勤包车应凭包车合同申领包车客运标志牌。企业严格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营,不得私自调整驾驶员、将承接任务私下交由他人运输;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要求配备并在岗履职。各级交通执法部门通过源头检查和路检路查方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意见》明确,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建设,主动探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研究包车服务标准,多样化组织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安全互查等活动,定期向交通运输部门报告行业自律建设情况,及时反映行业企业发展诉求,当好政府参谋助手。
市交通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综合施策,实现包车客运发展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同时结合“润企筑安”品牌建设,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促进包车客运安全规范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