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试点建设基层法治审核中心

镇江日报 第02版:要闻 2025年05月13日

  

  

  本报讯(吴恺 记者 张驰川)日前,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针对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难题,我市精准施策试点建设基层法治审核中心,推进“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全覆盖”。

  市司法部门锚定中心城区先行,探索示范引领路径。选取京口、润州两个中心城区作为改革试验田,通过“三个一工程”夯实法治根基:构建一体化审核平台,整合区司法局资源成立法治审核中心,将镇(街道)法审事务全部上移;打造专业化人才梯队,采取“内部调剂+购买服务”模式组建复合型法审队伍;建立标准化运行机制,形成“1名专职+N名法律顾问”的协同工作格局。4月,京口成立镇江首家基层法治审核中心并实体化运作。

  为织密法治防护网络,我市创新构建基层法治审核“3+2+X”工作清单: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点行政执法决定列为必须法审核事项;将200万元以上行政合同、亿元级招商项目纳入法律意见征询范围;对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的涉法事项或其他重大涉法议题,可提请进行法治审核。此外,区级基层法治审核中心明确“提请审核-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复函-归档”五步“扁平化”审核程序,明确分类审核时限,提高法治审核工作效率。构建“党政办+司法所+法审员”联动机制,配套开发《法治审核申请表》《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等标准化文书模板,实现“未审核不讨论、未审核不报批”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