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镇江段船舶污染物处置点启用

镇江日报 第06版:绿色镇江 2025年05月14日

  

  本报讯(曹家伟 记者 陶立波)近日,在镇江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共同推动下,长江镇江段船舶污染物分类集中上岸处置点已正式投入规范运行,实现了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含油污染物等多类污染物的集中接收、上岸转运和闭环管理,标志着我市船舶污染物本地化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

  为全面加强港口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船舶污染物接收与处置能力,镇江海事局会同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通过实地调研、专题汇报、联席会商等多种形式,持续推进船舶污染物公共上岸点的规范化建设。最终,在大港高桥服务区设立了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上岸点,在大沙港龙石化码头设立了含油污染物集中上岸点。相关设施已通过多部门联合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

  下一步,镇江海事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强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的联合监管,重点跟踪各类污染物处置流程,确保全过程合法、合规、可追溯,助力构建船港城一体化的绿色航运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