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南 记者 林兰)“非常感谢仲裁委同志们的帮助,让我们能顺利拿回工资……”近日,一句句感谢的话语从京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调解室里传出。当天,京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及15人的欠薪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别签订调解协议和还款协议。
记者了解到,这是京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创新调解工作方法、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多年来,该仲裁委始终坚持“仲裁为民”,实施“仲裁+”模式,积极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助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创新争议调解工作机制。记者了解到,该仲裁委强化仲裁+法院、司法、工会、工商联,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加强工会、司法三部门和律师团相互联动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站”,引导企业和劳动者构建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加强裁审对接,联通仲裁管理信息系统与法院案件信息系统数据,提高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审尺度一致性,提升案件裁审质量,促进案件仲裁终结,充分发挥仲裁前置化解矛盾的作用。
推行“仲裁+就业”工作模式。京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在依法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的同时,联合京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有求职需求的当事人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指导有就业需求的案件当事人获取求职信息,满足维权劳动者的就业服务需求。通过仲裁与就业联动配合,既能够解决劳动者的就业困境,又向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推荐技能人才,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奔赴”搭建平台。
提升“仲裁+服务”工作质效。该仲裁委深入基层调解组织,通过“流动调解队”,协助调解组织与申请人及单位进行沟通调解,缩短处理时间,解决矛盾纠纷,真正做到“纠纷争议现场调、矛盾解决家门口”。优化营商环境,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对劳资矛盾较为突出的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具体分析、细化,提出解决方案、建议,点对点进行用工指导,切实保障用工企业和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