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建伟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引发我市民营经济人士的广泛热议。大家纷纷表示,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必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法律,高度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坚定支持,作为一名民营经济人士深受鼓舞。”市工商联副主席,大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徐翔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坚持平等竞争、同等保护,让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信心倍增,不仅给大家吃下了“定心丸”,更极大地提振了士气。“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充满信心,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勇前行,在党的领导和法治保障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经济建设中,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
市工商联副主席、恒宝股份董事长兼总裁钱京说,民营经济促进法对“平等保护”作了刚性规定,消除以往存在于融资、招投标、市场准入等领域的隐性壁垒,特别是“鼓励创新”的导向尤为珍贵,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条款,必将激励更多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而数字化赋能、绿色转型等前瞻性设计,更体现了立法引导产业升级的深意。“站在新起点上,我们既感受到法治护航的底气,也深知责任重大,这部法律不是简单的政策优惠,而是构建公平竞技场的法治保障,期待配套细则尽快落地,让法律的生命力在营商环境优化中充分释放,民营经济人士必将以更大魄力推动创新,共同谱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实施,使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更加清晰、权益保护更加健全,从根本上增强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让大家吃了‘定心丸’,也让民营经济人士深知所应承担的责任与担当。”市总商会副会长、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潘骏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体现了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心,坚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推动下,各民营企业通过自信自强、大力投入、不断创新,在各自不同的发展赛道上做大做强,用实际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向党和国家交出一份份成功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