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张亮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鲁照兴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姜莹莹(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聆怡(女)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玉(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岳益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姜玲(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张亮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鲁照兴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姜莹莹(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聆怡(女)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玉(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岳益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姜玲(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