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强
习近平总书记2025年3月在参加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版权是产业发展的“发动机”,版权制度是文化领域的一种现代产权机制、创新激励机制、有效市场机制。只有打通创意到市场的路径,以版权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核心驱动力,才能推动文化文艺真正成为地方经济中的活跃变量与增长极。
深刻把握版权工作对产业发展的关键作用
做好版权工作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支撑。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近年来,无论是游戏企业游科互动推出的《黑神话:悟空》,还是影视公司光线传媒制作的《哪吒之魔童闹海》,抑或是文创企业泡泡玛特推出的labubu潮玩,都在全国乃至全球引发轰动,它们所展现的新质生产力特征,其竞争力的核心均源于版权支撑。
做好版权工作是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要求,在文化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呈现等领域,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引领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要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用好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快文化建设的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与版权化保护。
做好版权工作是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顺应现代产业发展趋势,探索推动传统文化与科技应用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传统文化相关版权产业,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为建设文化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我市版权工作状况及主要问题
版权产业占比不高。国家版权局今年4月发布权威数据,2023年我国版权产业增加值达9.38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7.44%。具体到我省我市来说,我省2022年版权产业增加值占江苏省GDP的8.43%,我市版权产业增加值为174.30亿元,占镇江市GDP的3.47%。
版权登记数量不高。2023年镇江全市登记版权作品2127件,其中文字作品658件、美术作品795件;2024年镇江全市登记版权作品1934件,其中文字作品589件、美术作品941件。曲艺、舞蹈、戏剧、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模型等类型的版权作品年登记量均不足10件。
版权保护意识淡薄。一方面,法人、自然人对自身创作生产的智力劳动成果缺少版权保护意识,疏于对自身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另一方面,法人、自然人缺少版权意识,有意或无意地侵犯他人作品版权,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以版权赋能镇江产业发展的实践路径
强化版权登记宣传培训。实施版权免费登记,推动版权工作站深入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区,开展上门登记服务,支持开发原创知识产权(IP)品牌。讲好镇江版权故事,发挥宣传部门工作优势,针对鱼跃、和茧丝绸等我市优秀版权企业开展专题宣传,营造重视版权、尊重创新的良好营商环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针对全市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民间非遗传承人、文化创意企业开展宣讲培训活动,引导广大企业提升版权保护意识和创新创造能力,推动版权工作更好为经济文化繁荣发展服务。
强化版权转化运用赋能。研究制定版权孵化扶持政策,依托文艺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激励优秀版权作品的创作和保护,进一步提升镇江本土IP品牌孵化转化。以提升版权运营能力为指引,搭建线上线下版权交易服务平台,有效对接资本、技术和市场,通过版权交易、IP授权等方式,推动版权产品的价值转化,带动全产业链发展。抓住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契机,运用金融杠杆撬动“沉睡”的版权作品,探索推进“版权质押融资”模式,开通版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降低初创期文创企业融资门槛,提升版权转化运用能力。突出民间文艺版权保护,针对丹剧、秦淮灯彩、田歌号子等镇江特色传统文化技艺开展区域版权保护,引导企业、个人将传统文化元素巧妙融入现代设计,创作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强化打击侵权盗版行动。加强版权工作,要一手抓优秀版权保护,一手抓侵权盗版打击。2024年,我市在全省创新成立了江苏著作权保护联勤中心,要充分发挥这一中心的平台作用,进一步激励文化产品创新、规范文化产业市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健全中心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线索共享、案件联办、风险联防、队伍交流等机制。加大版权案件查处力度,通过“专业+机制+大数据”模式,汇聚权利登记、许可审批等著作权领域政务数据,结合互联网监测、舆情投诉、企业打假等开展全面研判,形成触发预警、高效联合、联动作战的工作格局。建强执法人才队伍,优化“专职+兼职”工作机制,汇聚宣传、公安、文广旅等部门以及相关律所、行业协会、版权企业等力量,打造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技术过硬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作者单位: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