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生留巨债给家人 解债务困局暖人心

镇江日报 第09版:法治 2025年09月11日

  

  

  

  本报讯(郭于靖 记者 张驰川)一家庭因顶梁柱轻生陷入债务绝境,遗留的百万债务令年迈父母、低收入儿媳及幼子面临失房失信危机。句容法院白兔法庭联动人大代表、村委会及司法所组成工作组,明确“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原则,以“法、理、情”融合化解纠纷,最终为这个破碎的家庭守住法律底线与生活希望。

  句容市白兔镇龙山湖村村民王某家庭突遭重大变故,其子生前从事房产中介期间,将名下房产、车辆抵押贷款出借他人,因巨额借款无法收回导致个人资金链彻底断裂,最终不堪重负选择轻生。家庭顶梁柱的离世,不仅带来巨大悲痛,更留下沉重债务负担:银行因债务起诉王某夫妻、儿媳及年幼孙子。

  王某夫妻年事已高,仅依靠每月1000余元的失地农民保险金维持基本生计。儿媳月入两千余元,需独自承担商品房按揭贷款,并抚养刚上一年级的孩子。家庭经济濒临崩溃,面临失房、失信等多重危机。

  白兔法庭接到龙山湖村委会反映后,立即启动基层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第一时间邀请人大代表邹华建与龙山湖村委会、白兔司法所,组成联合工作组,主动下沉,深入王某家中进行实地走访。工作组耐心倾听王某一家所面临的巨大经济压力、精神痛苦,详细记录王某之子的遗产范围、家庭收入来源、债务构成、生活开支等关键信息,摸清问题全貌,建立信任基础。

  对于“人死债消”还是“子债父还”的问题,法官从法律专业角度释法说理,清晰地向王某一家解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通过情理交融的沟通,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体会到司法的温度。

  此案是白兔法庭深入“庭所共建”的生动实践,面对群众急难愁盼的复杂问题,白兔法庭积极主动与基层政法单位紧密联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做好隐患纠纷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