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江市巡游出租汽车2025年国庆、2026年春节期间起步价浮动标准的公告

镇江日报 第04版:时事 2025年09月12日

  

  

  

  《关于镇江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的通知》(镇发改价格发[2021]114号)已于2021年4月20日正式执行,文件中明确“春节、国庆两个法定节假日期间(含合并调休日,以乘客下车时间为准),在当时起步价基础上,可加收不超过5元/车次。”现依据此规定,在充分借鉴泰州等省内其他城市节假日浮动运价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区出租车行业协会牵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研究并且征求驾驶员代表意见后,一致决定,镇江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节假日运价浮动标准为:2025年国庆、2026年春节法定假日(含合并调休日,以乘客下车时间为准)每车次加收5元。

  国庆节假日运价浮动时间为10月1日零时至5日24时,10月7日零时至8日24时,10月6日中秋节全天不实行运价浮动。2026年春节假日运价浮动时间以国务院办公厅的节假日安排通知为准。

  市区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共同承诺:车内按规定张贴关于春节、国庆法定节假日期间加价标贴,并在出租汽车上准备相关宣传材料,对乘客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承诺以乘客为中心,为乘客提供优质出行服务。

  特此公告

  镇江市综合交通运输协会出租分会

  镇江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镇江市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组长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