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姜南
今年7月的某个傍晚,镇江市某小区内发生了一起意外——申请人张三(化名)驾车时,不慎撞伤了邻居李四(化名)家的宠物狗。这只狗年事已高、行动迟缓,来不及躲闪,被撞后虽经抢救,最终还是不幸死亡。
事故发生后,张三第一时间报了警,交警到场进行了事故责任认定。然而,当晚10时左右,李四回家得知爱犬离世,情绪激动地找到张三理论,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再次报警。110出警警员赶到现场后,耐心安抚了双方情绪,并将宠物狗妥善掩埋,防止后续再起争议。接警员在了解情况后,建议双方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纠纷。
次日,双方当事人先后来到镇江市京口区司法局驻综治中心的“京心调”品牌调解室。让调解员吴爱民有些意外的是,这起纠纷的申请人竟然是驾驶员张三,而非狗主人李四。“我是自己主动来申请调解的,”张三说,“毕竟是邻居,狗被撞死了,我心里也过意不去,想通过调解把这事了结了。”
吴爱民接手后,首先仔细核对了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因李四未牵狗绳,驾驶员张三被判定为无责任。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张三完全可以不予赔偿。但吴爱民没有简单结案,他敏锐地意识到: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邻里关系问题。
“你们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吴爱民分别与双方沟通,“因为一只狗伤了和气,不值得。”他了解到,李四一家因爱犬离世十分悲痛,曾提出3000元赔偿要求;而张三虽然无责,但主动申请调解的态度也表明了诚意。吴爱民运用“五心调解法”——换心思考、交心沟通、合心聚力、细心洞察、耐心坚持,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吴爱民先找到李四,温和地说:“狗养了这么多年,有感情,我们都能理解。但法律上讲,没牵狗绳,驾驶员是无责的。不过大家都是邻居,适当的补偿是情分。你看能不能在抢救费的基础上,再适当考虑一点?”李四情绪渐渐平复。另一边,吴爱民也劝说张三:“你主动来申请调解,这个态度很好。狗虽然是无责撞的,但毕竟是一条生命,适当补偿一点,既是安慰邻居,也是给自己一个心安。”
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吴爱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张三同意赔偿李四宠物狗抢救费用及适当补偿共计2600元。双方握手言和。协议达成后,李四握着吴爱民的手说:“吴老师,您既讲法理又讲人情,没有因为狗没拴绳就甩手不管,而是真正帮我们邻里之间解开了这个结。这样的调解,我心服口服。”
7月14日,李四专程来到“京心调”品牌调解室,将一面印有“为民调解行善事,排忧解难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吴爱民手中。吴爱民说:“调解不是简单地搬法条,而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兼顾人情和关系。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只要用心用情,纠纷总能找到解法。”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再次擦亮了“京心调”品牌。吴爱民用“五心调解法”诠释了人民调解的温度——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冰冷的法律条文有了人情味,让紧张的邻里关系重归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