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王欢 钱雪
一只金灿灿的手镯,刻印齐全,喷枪烧不黑,连专业收金店的老板都看走了眼。日前,润州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金包钨”手镯冒充纯金手镯实施抵押诈骗的案件,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某、施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各处罚金。
“手镯挺新的,怎么就抵押了?”夏女士是镇江一家黄金回收店的员工,2025年11月的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在店里整理金器。一名年轻女子走进来,递上一只金手镯,声称急用钱,想要抵押。夏女士随口问了一句,对方神色稍顿,随即低声说男友赌博欠债,自己只能拿首饰救急。夏女士没有再追问,按照流程开始检查。手镯外观成色正常,刻印标识清晰,用喷枪过火后也未发黑变色或熔化。夏女士将手镯称重后,双方谈妥了价格,夏女士将钱款转给了对方并收取了一个月的保管费用。
当天下午,夏女士与外地一位金店老板聊天时得知,也有一名女子拿着同样的金手镯前去抵押,就连说辞都一字不差。她顿感不对,立即用专业仪器仔细检测。结果显示,手镯中竟含有大量钨,根本不是纯金。夏女士随即报警。
两周后,一名姓施的女子走进另一家黄金回收店,拿出一只“黄金手镯”要求抵押。店主仔细观察后起了疑心,一边稳住对方,一边悄悄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迅速赶到,将施某当场控制。到案后,施某很快交代了整个犯罪经过。据她供述,自己原本没有固定工作,生活拮据。几个月前,她在某社交平台上收到一条陌生私信,“有一份高薪工作,有兴趣吗?”见面后,一名自称陆某的男子告诉她,工作内容就是拿着“特制”的黄金手镯去抵押变现,每做一单可分成1500到3000元。“这算犯法吗?”面对施某的犹豫,陆某轻描淡写地说道:“最多是民事纠纷,不严重。”
抱着侥幸心理,施某答应入伙。她后来才知道,那些手镯全是同伙陈某从外地买来的“表面黄金、内里灌钨”的假货。作案时,陈某、陆某开车载施某物色目标店铺,并提前传授话术。“首饰是男朋友送的,如果有人要破坏检测,就说以后还要赎回,不能损坏。”靠着这套剧本,三人在浙江、江苏、安徽三省多地流窜作案12次,累计骗取30余万元,直至最后一次被店主识破。
2026年1月7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陆某因涉嫌其他犯罪被异地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4月9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某、施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审理后作出前述判决。检察官提醒,黄金回收、典当行业的经营者应配备专业检测设备,对于“只抵押、拒绝破坏性检测”的客户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求职者不要轻信“高薪兼职”“最多是民事纠纷”等话术,任何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都可能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