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杨泳 本报记者 翟进
2025年2月6日,正月初九,年味正浓,句容法院执行局四名干警已在驱车赶往湖北执行的路上。此趟远行,是两起关于孩子探视权和抚养权的行为执行。
此次执行的两起案件较为典型。案件一为探望权纠纷。曾某某与田某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后,约定5岁孩子由女方田某某带回湖北麻城抚养,曾某某不需支付抚养费且寒暑假可将孩子接走生活。离婚后首个寒假,曾某某未能探望到孩子,遂于春节临近前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二是抚养权纠纷。姚某某与蔡某婚姻存续期间,蔡某将未满两岁孩子带回湖北崇阳生活并隐匿行踪,姚某某遂向句容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判决双方离婚且抚养权归女方姚某某所有。但判决生效后,蔡某未予配合,姚某某遂于春节临近前向法院申请执行。
上述两起案件中,被执行人都争着抚养孩子,并且未向对方主张抚养费用,产生抚养纠纷一定是彼此心结和矛盾激化。因此,承办法官并未直接采取罚款惩戒措施,而是决定陪同申请执行人亲赴现场办案,寻根溯源缓和矛盾。
2月7日上午9时,执行法官在麻城法院见到了被执行人田某某及其家人和孩子。
法官耐心倾听被执行人一家的顾虑,肯定了他们抚养孩子的艰辛,也解释民事调解书对双方共同的约束性和不履行的后果。经释明,被执行人一家终于放下顾虑,自愿将孩子交给申请执行人带回江苏。在法院干警、被执行人家属见证下,孩子坐上了车子,启程回苏。
执结完第一个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刻出发崇阳县,下午2点一行人到达崇阳法院。在取得当地法院的支持下,干警们终于找到孩子。面对被执行人一家,法官干警仔细倾听他们婚姻里的矛盾,指出在此次离婚纠纷中他们采取了哪些错误方式,最后就财产分割、探视权等后续权利如何争取和诉讼进行了详细的答复,在耐心解释了一个多小时后,蔡某一家人终于同意让申请人带走孩子。
执行法官一行奔赴1900多公里,不仅仅是去接回两名孩子,更重要的是用温情去面对和缝补4个家庭支离破碎、剑拔弩张的关系。在此次湖北执行中,未罚一元,未拘一人,未吵一架,执行干警用善意的方式去弥补了每一份裂痕,为两名孩子的成长营造了更加宽松温和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