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办后事邻居找麻烦 男子损害他人名誉被罚

镇江日报 第09版:法治 2025年02月20日

  

  

  本报讯(润萱 记者 翟进)没有真凭实据诬陷他人犯罪,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日前,润州法院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据介绍,高某的岳父老李和姚某是老邻居,但姚某之前和高某有过矛盾。一天,村里突然传出老李去世的消息,于是姚某掏出手机拨打110,信誓旦旦地说老李是“离奇死亡”,还咬定这事和上门女婿高某“有很大的关系”,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报完警后姚某把手机卡扔进附近的河里。

  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当时老李的家人正张罗着办后事,家里挤满了亲戚邻居。

  次日,法警出具《尸表检查记录》,明确认定老李是自然猝死,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

  老李女婿高某知道有人诬告后也报了警。当地公安机关将该案作为治安行政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经办案民警电话联系,姚某主动接受调查,并直言不讳:“就是想给高某找点麻烦,并让他吃点官司。”

  经调查走访,姚某无中生有的报警已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

  考虑到姚某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姚某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姚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姚某因与高某有矛盾,在完全不了解老李死因的情况下,就报警称其死亡与高某有关,姚某行为属于故意诬告,并损害了高某的名誉。

  润州法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事实清楚、处罚适当,依法判决驳回姚某的诉讼请求。姚某上诉后,镇江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