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牛肉销售额近200万元 换来徒刑7年半罚金百万

镇江日报 第08版:法治周刊 2025年04月10日

  

  

  

  本报讯(仲萱 记者 翟进)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日前,市中院发布一起以猪肉制品冒充牛肉制品售卖的案例,涉案男子获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据了解,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间,韩某通过在某APP注册的账号发布牛肉制品销售广告。接到牛肉购买订单后,韩某从某食品公司购进猪腱肉等猪肉制品,直接将其装入印有“牛肉制品”等字样的纸箱,并放入“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牛)”等标签,以包装好的猪肉制品冒充牛腱子肉、牛脖肉等对外销售,销售金额累计190余万元。经检测,韩某对外销售的肉制品肉样中检出猪肉成分,未检出牛肉成分。2024年6月,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韩某退出违法所得47.9万元。

  法院认为,韩某以猪肉冒充牛肉对外销售,以假充真,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韩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可以从宽处理。法院依法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他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该案中,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依法严惩食品犯罪的决心,体现了贯彻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营造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保障老百姓生命健康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