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护权益 以法守夕阳

“花式”法律服务为老年人撑起“保护伞”
镇江日报 第09版:法治 2025年05月15日

  老年人咨询法律问题。 张正驰 张驰川 摄影报道

  

  

  

  本报通讯员 张正驰 本报记者 张驰川

  

  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更是让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的重要保障。镇江市司法局聚焦老年人法律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创新服务老年人的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全方位筑牢老年人法治保护防线。

  

  法治助老贴心护权益

  

  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优化服务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案例月度报送制度,定期收集整理发布老年人群体法律援助案(事)件,“对高龄老人朱某某追索赡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发布的涉老法律援助案件典型案例。

  朱某某年近八旬且患有多种慢性病,与孙女共同生活,每月仅有微薄补贴。朱某某四名子女中,有两人未履行赡养义务。

  朱某某向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经开区分中心申请援助。分中心经审查依法给予法律援助。首次开庭时,两被告不愿支付任何费用,只同意和老人一起生活来履行赡养义务。但因家庭矛盾等原因,受援人坚决不同意,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解决矛盾,承办律师与受援人沟通后,申请将受援人另外两名子女追加为被告,并变更诉讼请求为四人共同承担医药费及支付赡养费。法院判决由被告按比例支付赡养费,并共同承担医疗费。

  市司法局依托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设置老年人维权法律服务工作点110余个,方便老年人就近快速申请法律援助。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及老年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排查涉及老年人的婚姻、继承、赡养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采取便民利民、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就地化解。

  

  便民服务暖心零距离

  

  近日,镇江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前往丹徒宝堰,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耄耋老人王某成功办理放弃继承声明公证。原来,当事人杨某的母亲不幸遭遇交通事故遇难,其名下有一笔6万元的银行存单还未支取,杨某的外婆王某已有90岁高龄,决定自愿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但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杨母的存款继承手续因此暂时搁浅。公证员上门公证结束后,立即返回公证处对杨母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依次完成询问、制作文书、签名确认等继承手续办理,之后又以最快速度出具了继承公证书,被“搁置”的继承事项在公证员的努力下高效办结。

  哪里有需求,公证服务就延伸到哪里。我市持续开展助老护老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涵盖老年人遗嘱公证费用减免、专属绿色通道打造、预约上门服务、精准普法讲座等。镇江公证处设立老年人专属服务站点,为老年群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确保老年人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公证手续。组织派驻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走进老年康复中心,将精心制作的家事法律服务手册送到老年人手中,结合实际案例,讲解老年人在子女赡养、遗嘱订立、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今年一季度已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上门服务10余次,化解涉老纠纷70余件。

  

  精准普法用心做宣传

  

  “现在屏幕上正在播放的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片。”日前,一场生动的反诈课在行驶中的204路公交车上开讲。许多老年乘客在乘车途中就增强了防骗意识。据了解,我市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公交车人流量大、老年人乘公交车出行多的特点,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进公交活动,将优秀防诈反诈普法短视频在车载电视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将老年乘客居多的20余条公交线路打造成流动的“普法课堂”,让乘客们可以随时看到防范内容。

  线下发力,线上引导更用心,针对越来越多地老年人喜欢用手机刷视频的习惯,我市司法行政部门依托抖音视频号“法眼新观察”定期推送老年群体普法案例、调解案例等内容,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开设“律师讲法”“你来问我来答”等专栏,组织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在线答疑,积极回应老年人群体法治需求。

  今年以来,镇江各地司法行政部门深入乡村社区、公园广场、养老机构、交通枢纽等开展现场普法宣传40余场次,通过高频次、广覆盖、易接受的宣讲,以法之名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送上特别关爱,切实织密防范养老诈骗“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