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繁叶茂挡住交通设备 检察助力消除“灯树矛盾”

镇江日报 第09版:法治 2025年05月15日

  

  

  本报讯(王运喜 张扬 记者 张驰川)交通信号灯是城市交通的“无声指挥者”,其可见性直接关乎群众生命安全。“这个路口的信号灯被一旁的树木枝叶遮住了大半,每次绿灯变红灯时根本看不清,只能跟着前车急刹,或者靠‘猜’,好几次差点追尾!”随着夏季来临,枝繁叶茂的行道树因枝叶过密导致遮挡交通信号灯、标志牌及监控设备,形成驾驶员和行人视线盲区,存在出行安全隐患,类似抱怨在人来车往中多次出现。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守护市民安全出行。

  信号灯不容“视而不见”。2024年9月,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辖区内部分路口存在交通信号灯被树木遮挡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规条文规定,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遮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或者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其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妨碍。《城市绿化条例》亦对城市树木管理作出规范,要求不得因绿化影响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城市安全治理是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方面。不能让城市行政管理的盲点演变成为社会安全治理的“盲区”。

  丹徒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多次走访、现场调查后,2024年10月,向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及时消除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让城市有“绿意”更有“安全”。“建立城市绿化与交通安全动态协同治理机制”“依托绿化管理网格定期联合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遮挡信号灯的树木进行科学修剪,确保交通信号清晰可见”“在新建道路规划中,优先选择低矮灌木,从源头降低遮挡风险”……近日,一场聚焦“灯树”矛盾治理主题的圆桌磋商会议在丹徒区检察院举行,与会的丹徒区人大代表、行政机关代表、司机代表等人员表露心声、剖析症结、提出建议。

  截至目前,在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协同推动下,交通、城管等部门建立“短平快”长效联动治理机制,交通信号安全隐患整治“清盲”行动在全区展开,纠治绿化等障碍物遮挡交通设施类安全隐患4处,修剪道路交通绿化带12余公里,让群众出行更安心、城市运行更有序。

  与此同时,该院还将交通信号治理纳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线索数字化管理平台,并在“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中发出倡议,日常出行中遇到交通信号问题,通过微信“随手拍”反映到交管部门,及时联系处理、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撑起“保护伞”,以法治方式推进城市交通安全精细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