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

镇江日报 第03版:要闻 2025年07月25日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化工、医药生产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消除安全隐患,现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监督举报。

  一、举报监督范围

  请重点关注以下12种情形:

  (一)“小化工”“小医药”方面

  1.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违法违规进行化工、医药生产。

  2.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 医药生产。

  3.以“科技”“生物”“新材料”等名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4.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或其他场所,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5.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 医药生产。

  6.已被查处的“小化工”“小医药”,“死灰复燃”继续从事违法违规化工、医药生产。

  (二)化工、医药生产企业方面

  1.利用实验室小试、中试装置从事工业化生产。

  2.擅自将工业化装置进行小试、中试。

  3.工艺来源不明或未经首次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4.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

  5.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随意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改变装置规模。

  6.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未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的情形。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

  1.发现非法违法“小化工”“小医药”,可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12350进行举报。

  2.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

  4.实名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镇江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