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商会之商团

镇江日报 第10版:西津渡 2025年07月25日

  镇屏山是镇江商团办公点

  

  

  

  □ 王礼刚

  镇江商会代表本地工商业者的利益,为保护商界安全,清宣统三年(1911)成立了镇江商团。

  镇江作为长江转口要埠对外开放,国内外商家来往于镇江,城里城外商业繁荣,社会秩序需求安定。在当时社会治安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镇江商会为维护商界的利益,建立了商团武装。商会在维持社会秩序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根据商部颁布的《商会简明章程》,镇江即开始筹建商会。早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江南商务总局成立,经总局派委邑绅茅谦,会同丹徒县知县,创立商务分局于城西狮子街。经过筹备,镇江商会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七月正式成立,各同业公会为其团体会员。镇江商会选举吴兆恩任总理,闵文銮任协理,议员38人。

  镇江商会领导成立的镇江商团,初名叫镇江商团体育会。民国元年(1912),始改名商团,设董事会,董事三十一人。民国初年,刘润泉为商团体育会会长,未几刘润泉辞职,由朱中孚任会长。

  《镇江指南》(民国十一年十一月版本)曾载文:镇江商团体育会在镇屏山上,系清末时发起。初设事务所于王家巷商立学校内,后因不敷应用,乃迁设镇屏山,另设操场于宝盖山下老宝凤戏院旧址。民国元年(1912)由刘润泉、王少卿等改组接办。会员增多,极形发达。未几年,刘润泉辞职,地方公请朱中孚(信鱼)继任会长。民国十一年奉部令改组,由商会推选董事十六人,会同商团体育会董事十六人,合办一切。

  民国十二年(1923),江浙齐卢之战爆发。镇江商会招募专业团丁180人,维持地方秩序,月支2000余元。二十三年(1934)四月,奉保安处令,将团丁改为特种保卫队,团员由保安处派员督饬训练。同年六月十四日,奉令取消团丁。二十四年(1935)十二月,奉令改组为商界壮丁训练队,经费月支600元,由财政厅在铺捐内附加二成,约500余元,不足之数,由殷实商号,担任特别捐款。

  镇江商团成立以后,分期轮训商界青年和职工。团员分为两种,一是商界青年,二是团丁。民国八年(1919),团员第一届毕业。十三年(1924)十一月,第二届毕业。十六年(1927)十二月,第三届毕业。二十四年(1935)十二月,第四届毕业。据资料显示,商团培训壮丁约6560余人。

  镇江商团存有武器枪支,计三十年式130支,三八式60支,小口径70支,格里斯110支,九子毛瑟20支。1921年,镇江商团有了重大发展。陆小波挚友、安徽督军陈调元捐助了杂什步枪100支,子弹5万发,以及短枪10支、子弹300发,从而使商团成为一支准军事武装力量。

  镇江商团办公地点在镇屏山,至拆迁前,商团存有原大门立柱和房屋数间,有纪念朱中孚(信鱼)的生德石碑一块(现存焦山)。此处既是商团的办公地点,亦曾作过商会的办公地点。西体分场上曾经作为商团的操场。

  民国十六年(1927),商会积极协助地方当局接管英租界,并派商团协助警察维持治安。3月,北伐军即将进入镇江,英国领事函致镇江官府,为避免发生类似汉口民众强行接管租界的暴力事件的发生,决定于24日中午12时撤出。24日,英领事怀雅特致函镇江商会并商团团长陆小波,表示愿意暂交英租界。函如下:“敬启者:倾承柱顾,畅谈为慰。本领事拟于今天十二时,将所有租界内巡捕岗位全撤。一切均祈贵会长转请警察厅长遴派警弁、商团团员,接岗维持,以期相安,是为感盼,并乞于午前分别派出为荷!驻英领事馆怀雅特,三月二十四日十一时。”

  商会接到通知后,即转呈丹徒县知事卢子衡、警察厅长袁季梅和交涉员贾士毅前往接受英租界。陆小波率领商会商团武装开进租界,接收了租界巡捕房。长达66年的“国中之国”——镇江英租界至此寿终正寝,镇江人民的反帝斗争取得一个重大胜利。以商团参与接收英租界,在当时中国,实属罕见。

  镇江商团是一个健全的组织机构。《镇江工商自卫委员会章程草案》明确:本会有镇江商会依据江苏全省商会联合会订立各县市工商自卫委员会组织规定及工商自卫队组织纲要各项规定,组织成立定名为:镇江工商自卫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镇江商会推聘各业公正会员及具有军事组训学验之地方人士担任。并有全体委员互推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任务是:配合政令组训及龄壮丁;协助政府安定社会秩序;发动工商业人力资力确保工商治安。

  镇江商团依据《镇江工商自卫团编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制定了《镇江工商自卫团团本部办事细则》,计有十六条。民国三十八年(1949)三月二十七日,团长陆小波发布训令:令书记室,查团本部《办事细则》业经依据本团编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拟订十六条,提交第一次团务会议之决通过,除分行外,合函检发一份,令仰遵照。此令!

  工商自卫团械弹服装配备也是整齐的。每名团员番号是:镇江工商自卫团直属常备中队第一分队;服装是草黄色制服;帽徽圆形青天白日边缘加红线;臂章:白底黑字“镇江工商自卫团巡逻班”。

  民国三十八年(1949)二月十九日《镇江工商自卫团械弹存查表》显示镇江商团的械弹情况:捷克式轻机枪,一挺;快慢机,一支;中正式步枪,五十三支;广东造步枪,一支;上海造步枪,一支;湖北造步枪,四支;德式大鼻步枪,两支;汉阳造步枪,四十五支;步枪子弹,八千三百二十五发;快慢机用子弹,二十粒;弹盒,一百八十只;弹夹,一百四十四只。镇江解放时,镇江商团解散,武器交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镇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