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璐 记者 张驰川)“黄主任,你们帮助我申请的慈善特困救助批下来了,真的很感谢,送上这面锦旗表达我的心意!”近日,扬中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将一面书写着“雪中送炭矫正有情 扶危济困人间有爱”的锦旗送至扬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矛调中心主任黄贤勇的手上。
杨某是一名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2年2个月有期徒刑,因身患软组织恶性肿瘤、肺继发恶性肿瘤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杨某身体状况较差,无法工作,需长期服用靶向阻断药控制,且尚有年迈双亲需要赡养、一个未成年女儿需要抚养,一家四口仅靠每月1000元的低保生活,前期因手术治疗,还身负外债30万元,杨某一度因无力支付药费而断药。
在得知杨某的困境后,扬中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上门捐赠物资2次,为其申请临时救助2次共计3000元,申请扬中市慈善总会急难救助2000元,联合民盟镇江市委扬中总支、扬中市特殊人群关爱协会困难帮扶4000元。
不仅如此,扬中市司法局与原判法院联系,多方协调,为杨某申请解封受益人为其女儿的保险合同,目前该合同每月能产生300多元收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杨某的燃眉之急。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近年来,扬中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个性化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联合各单位和社会组织,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举办开展了“黄丝带·同心帮教”“护航‘心灯’·遇见美好”“护苗助成长 培育好少年”“以爱之名 为成长护航”等系列帮扶救助活动,累计捐助困难特殊人群16人次、1.7万余元,提供心理辅导12人次,从情感上、生活上给予特殊人群更多的关爱和帮助,有效激发了三类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后续照管人群)积极改造、自力更生的信心。
扬中市司法局将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更加精准、高效的矫正措施助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开启人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