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尹媛 孟莹
本报记者 张驰川
创新创业福地,山水花园名城,镇江赏心悦目的“内外兼修”,既在于被“眷顾”的自然禀赋,更离不开守护者的勠力同心。作为守护合力中不可或缺的“检察蓝”力量,镇江检察机关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以“六长出题”(指由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以及政法委和检察院主要领导共同提出公益保护题目)等重点工作为依托,凭着满分热情依法履职,循着公益保护的线索,不倦不怠留下深深足迹。
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协同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宜业宜居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先后摸排案件线索40余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1件,相关做法被《方圆》《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50余次,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10余件,交出了一份诚意满满、硕果累累的“检察答卷”。
引航定向,机制先行凝共识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机制是行动的基础。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专项行动部署,以明确清晰的理念机制作引航保障,市检察院在多方调研、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宜业宜居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如何让检察履职更易被人民群众感知?市检察院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抓手,持续用实实在在的检察作为助力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作为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市检察院加强与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就乡村振兴发展中涉及公共利益损害的情形,以沟通协商、线索共享等有效方式,全方位收集案件线索,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并在全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合纵连横,内外协作聚合力
为汇聚助力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向内挖潜激发动能,一方面向外“借力”优化配置,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内主动加强与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刑事检察等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协调,建立涉乡村振兴案件线索的双向移送机制,形成推进相关专项行动合力。同时,积极强化外部沟通合作,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衔接制度。
京口区检察院、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公安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长江(南京——镇江段)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加强流域协同共治的实施意见》,7单位共同组建长江生态资源保护跨区域联盟,携手构建流域综合治理协同机制。
有的放矢,聚焦重点促治理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协同发力,紧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耕地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攻坚。围绕电瓶车充电安全、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等特定场所特定时间公共安全问题,通过大数据排查,开展公共场所使用伪劣消防灭火器专项监督活动,全市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领域共办理案件47件。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检察机关聚焦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扬尘污染以及铁路沿线环境污染等问题,共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成效可圈可点:
——扬中市垃圾中转站选址不合适、垃圾处理装备落后、配套垃圾处理设施老化、技术滞后并造成环境污染,扬中市检察院针对专项摸排过程中发现的上述问题,依法向属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件,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某公司院内被倾倒大量石块和泥土混合的建筑垃圾,侵占林地、耕地80余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句容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及城市管理局查明上述情况后,及时向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成立整治专班,全面排查并依法处置辖区内可能存在的非法倾倒、偷倒行为。
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将法治宣传送到了田间地头、群众身边。从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到筑牢耕地保护红线,从携手清除废旧杆线到联合出台规范文件,从以案释法加大乡村法治宣传力度到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堵塞乡村治理漏洞,全市检察干警聚焦“三农”领域重点问题,以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践行誓言,携手各方努力绘就一幅幅农业兴、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壮美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