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起地方政府的公文抄袭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山西某地的一篇领导调研稿,竟和当地某单位的另一篇领导调研稿高度雷同,全文约390字中竟有超过320字相同。而广西某县的森林防火规划中,关于水文数据描述与500公里外的另一县介绍文本几乎一模一样,甚至照搬了当地根本不存在的乡镇名称。
别让糊弄学消解公文的实用性
戴香语
从领导讲话稿、调研稿的大量雷同,到文件材料和宣传标语中的地名直接“穿越”,公文抄袭成风,不仅让公众看到工作态度的敷衍,更消解了公文的实用效能。
公文不是例行完成的形式作业,而是公共政策与利益的载体,实用性是其天然属性——要让执行者看懂、让受益者明了、让问题有解。比如,调研类公文的核心在于摸清当地实情,找准问题、给出办法;《防汛应急预案》的重点是明确暴雨红色预警时谁来转移群众、转移到何处。这些内容无需辞藻华丽,甚至可以借鉴规范、成熟的表述,但要紧扣实际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反之,当“糊弄学”成为公文写作的潜规则,抄袭拼凑、套话连篇替代了实地调研、具体分析,公文便从治理工具沦为纸上空文,一不小心就闹出笑话。
诚如网友所言:要问责的不是抄袭,是糊弄。糊弄者常以“时间紧、任务重”为借口,套用模板走捷径,一抄了之。然而,某地防火规划复制粘贴外地的水文数据、神木市抄袭“爱我长沙”作为本地标语,暴露的岂是粗心?分明是对实用性的无视。若连本地地名、实际数据都懒得核对,又谈何精准施策?
另一个常用借口是“规避风险”:照搬照抄虽无亮点,却能保证不犯错;而原创性表述若与上级精神稍有偏差,则可能引来问责,于是选择躺平式写作。这种思维的危害性在于,固化“向上负责而非向下服务”的导向,助长形式主义,也影响治理能力的提升。长此以往,将是创新能力和思想活力的下降。
拒绝糊弄学,不是否定合理借鉴、苛求原创性,而是要守住实用底线。有人辩解道:“公文格式固定,难免互相借鉴。”需要厘清的是,合理借鉴是参考成熟的框架或结构,但内容必须填充本地数据、具体案例和针对性措施;糊弄是直接套用,连地名和数据这些关键信息都懒得修改。前者是为了提高效率、保证规范性,后者就是偷懒和应付了。
公文的重量不在于篇幅多长、格式多完美,而在于是否实用;群众失望的不是文字重复,而是公共事务被敷衍。整治抄袭的最终目的,是让公文回归解决问题的本质,这既需要基层干部“自疗”,也需要上级部门把好关,让糊弄式公文无处遁形。
公文抄袭的“果”离不开形式主义的“因”
辛文
公文抄袭,是典型的“懒政表现”,必须当头棒喝。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公文抄袭的背后,也隐藏着基层的无奈,有基层对“形式主义”无声抗议的影子。如果只把公文抄袭的板子打在执笔者身上,恐怕难以触及问题的症结。
有基层干部向媒体描述了“被逼抄袭”的四种情况:一是实际工作成效不彰,但领导要求“写得精彩”,只能将别处的经验嫁接而来;二是跟着领导下基层调研,搞形式、走过场,但还要求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三是有的上级通知刚刚下发,工作尚未开展,立马就得报进展;四是有的地方过度重视材料,将抓落实简单等同于“发文件”,用材料厚度衡量工作力度。很多文件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应付上级或检查而写。
这四种情况,归根到底就是形式主义在作祟。基层干部时间紧迫、分身乏术,为了完成任务、应付考核,疲于包装材料、堆砌数据,陷入“以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的恶性循环。不合理的材料考核要求,助长了抄袭之风。因此,治理公文抄袭这一沉疴,必须深挖根源、精准纠治。
说到底,破除公文抄袭的沉疴,关键在于杜绝形式主义,让公文回归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本源。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切实精简文件,严控文件数量,严格控制临时性、配套类、分工类发文。同时要求加强日常动态监测,防止以“红头”变“白头”、正式改便笺、多文合一等方式规避发文数量管理。这些要求旨在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大幅减少文山会海,扭转考核机制中“干得好不如写得好、报得快”的错误倾向,让干部将更多精力投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去。
只有形式主义的“因”被挖出来,才会少结、乃至根除公文抄袭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