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法治 2024年09月12日

“热心教练”行为不端难界定?

律师:有法可依让“为老不尊”者显原形

  

  

  

  实习生 孙乐妍 沈为源 本报记者 沈湘伟

  

  “原来以为孩子遇上了热心教练,没有想到对方竟然是个无德之人,希望通过新闻舆论给其他孩子和家长提个醒,避免有更多孩子受到伤害。”市民黄女士气愤地说道。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孩子去游泳馆游泳时,遭遇了一名陌生的“热心教练”,原以为遇上好人,不料竟然遭遇对方的“咸猪手”,但对此行为如何界定较为困惑。针对市民的顾虑,法律专业人士明确指出,“热心教练”的行为已经涉嫌性骚扰,应勇敢地站出来,及时报警,保留证据,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 

  

  “热心教练”竟然心怀不轨

  

  据黄女士介绍,16岁的女儿小燕前不久到市区一家游泳馆健身,原本开开心心去的,不料回家后不久就哭了。事发当天下午5时许,小燕独自前往市区一家游泳馆游泳,由于当天黄女士有事,加之游泳馆离家较近,家人还是比较放心。当晚7时左右,家人发现回家后的小燕情绪反常,晚饭也没有吃。黄女士耐心与女儿交流,询问原因,谁知女儿竟伤心地哭了,并称受到一名“老流氓”的欺负。

  据小燕称,当天下午游泳馆内人不多,她游了一会感觉有点累,就坐在泳池边休息。这时,有一位年纪约60多岁、戴着泳帽的男子从旁边游到小燕面前,主动与小燕搭讪。

  小燕表示她之前就注意到这位老人,明显与一般泳客有区别,几种泳姿看上去挺标准的。老人在聊天中态度友善,并声称他曾是游泳教练,还热心地指点了小燕的泳姿,同时他在水中进行了示范,之后还手把手地纠正小燕的动作。

  小燕后来告诉母亲,刚开始她挺感动的,对这名“热心教练”连声称谢。可后来,这位“老教练”在教学的过程中,不断用手触碰小燕的四肢、腋下及胸腹部,令小燕十分反感,于是慌忙逃离了泳池。了解情况后,黄女士当即带着女儿赶到这家游泳馆,发现那位教练已经离开。据游泳馆工作人员称,泳池只配备了值班的救生人员,根本没有义务教学的教练。

  其他经常在此游泳的市民表示,那位60多岁的男子时常来此游泳,应该是一名游泳爱好者。针对小燕所述的情况,有顾客表示,这位老人确实有些“不着调”,专门喜欢搭讪单身女性,除了女学生,也爱为单身前来的中青年女性“义务施教”,行为上确有些“为老不尊”,令人十分反感。

  

  “咸猪手”有法可依法不容

  

  黄女士表示,由于孩子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加之是在对方义务教学过程中实施的不轨行为,虽然孩子较为委屈,但从情节上似乎较难认定对方的行为涉嫌违法。对此她希望通过新闻舆论提醒广大市民,家人最好陪同未成年孩子游泳,此外一定要远离泳池里陌生的“热心教练”。

  “热心教练”的“咸猪手”行为是否涉嫌性骚扰真的难以界定吗?对此,记者采访了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洪暄婷律师。洪暄婷表示,老人伸“咸猪手”行为应被视为对女孩身体的侵犯,属于猥亵行为的一种。根据情节的轻重,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猥亵行为,或者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强制猥亵、侮辱罪。

  “泳池里是个特殊环境,陌生男子主动接近并触碰单身女性身体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就已经涉嫌性骚扰。”洪暄婷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如果“咸猪手”行为情节严重,如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或者造成被害人严重身心伤害,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将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洪律师表示,需要注意的是,“咸猪手”行为的法律定性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证据。如果女性遭遇“咸猪手”行为时,建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且泳池作为公共场所应有监控,可提供相关证据,便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呼吁广大女性、孩子及家长在遭遇“咸猪手”不法侵害时,要勇敢地站出来,及时呼救、及时报警,将“色狼”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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