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启文 纪颖 记者 翟进)原是一起常见的男女情感纠纷,却因男方一时气恼在网上辱骂前女友,自己也从债权人变成了名誉侵权人。日前,句容法院发布一起侵犯名誉权案,提醒公众言论自由应当有度。
据介绍,原告李小芳、被告林大伟原系恋爱关系。恋爱期间,林大伟向李小芳多次转账共计2万多元。分手后,林大伟找李小芳索要该款,并多次发生纠纷,句容某派出所接警后予以处理,签订治安案件现场调解协议书,告知林大伟通过合法途径解决。2023年,林大伟向句容法院起诉李小芳,要求偿还2万多元,法院判决李小芳返还林大伟1.9万元。后因林大伟在抖音上发表了针对李小芳的诸如“八零后女人不简单!老谋深算,诡计多端……”等言论,日前,李小芳诉至句容法院,要求林大伟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句容法院审理认为,林大伟认为李小芳向其借款不还,原可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权,却在抖音上发表侮辱李小芳的言论,其主观上对李小芳名誉进行贬损,存在过错,也必然影响李小芳的个人社会评价,该行为与李小芳名誉受损存在因果关系,故其行为侵犯了李小芳的名誉权。对于李小芳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部分,因李小芳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该言论引起大量的阅读、转发和消极评论,也无法证明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故法院在审理中对精神损失费部分未予支持。
据此,句容法院判决被告林大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续五日在其抖音首页置顶向原告李小芳赔礼道歉,并驳回原告李小芳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人人都是网络文明的建设者和受益者,构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需要社会公众共同努力,广大网友应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和道德规范,抵制低俗庸俗和失德失范,网络空间才能更加文明和谐。(文中当事人名称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