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润萱 记者 翟进)日前,润州法院刑庭在金山湖人民法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同时在审理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合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据介绍,该案当事人系未成年人小张因帮朋友“出头”,采取强拿硬要的方式,索要他人手机,被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未满18周岁,该案依法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法官不仅通知监护人全程出庭,还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在法庭合议阶段,心理咨询师与小张深入沟通,缓解其焦虑情绪;庭审后,刑庭、金山湖法庭法官联合家长、心理咨询师开展“多对一”帮教,引导孩子真诚悔过。
“我因法律意识淡薄犯罪,现在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会铭记教训,做守法公民。”小张在最后陈述阶段说道。润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人,可依法适用缓刑,遂判决小张缓刑。同时,法官也强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并不是犯罪的“护身符”,而是帮助他们重塑人生的“指南针”,希望小张珍惜此次缓刑机会,真诚悔过。
庭审后,法官依法向小张的父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家长监护义务,责令家长接受专业辅导。法官表示,许多涉案未成年人的背后,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当。因此,加大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教育,让家长尽到监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正是“法庭教育+家庭教育”模式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后续,润州法院将建立“法官+社工+学校”跟踪帮教机制,通过社区服务、学校教育等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出发,踏实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文中当事人系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