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居祥龙 记者 张驰川)炎炎夏日购买品牌空调本想清凉度夏,不料却遭遇“无码机”陷阱。近日,市民王某花2600元购买的某品牌空调制冷效果差,经鉴定竟是条形码被毁的非原装正品机。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商家行为构成欺诈,判决“退一赔三”。法官提醒,部分商家为规避“串货”监管故意损毁产品标识,消费者购买时务必查验条形码等关键信息,谨防落入陷阱。
王某在某家电销售部购买一台某品牌空调,价格为2600元,使用过程中发现制冷效果很差,经某家电销售部维修仍无效果。后王某向某品牌空调官方申请售后保修,官方售后上门维修检查后明确告知为“无码机”,并非正品空调,不享受官方免费的售后服务。王某多次与某家电销售部协商未果,认为某家电销售部的行为欺骗消费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遂向句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某家电销售部辩称,向原告王某出售某品牌空调系正品原装,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不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情况,不同意“退一赔三”。
审理中,原告王某申请对案涉空调是否为正品品牌空调进行鉴定。后经原被告同意,法院委托某品牌空调所属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拆解取证,该公司后出具情况说明一份,载明:经现场拆解分析,案涉空调条形码、标识等均被撕毁或涂抹,案涉空调不符合该公司产品标准,非该公司出品的原装正品空调。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家电销售部出售的某品牌空调并非原装正品。违反了对产品进行真实标识的义务,直接导致王某不能享受厂家6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和终身售后服务。某家电销售部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向王某进行“退一赔三”。该案已经生效。
法官介绍,空调出厂时都带有独特的出厂编号和条形码以便于进行识别,品牌厂家根据条形码可以确定空调销售的区域以及提供售后保修服务。部分商家将空调从价格较低的地区运输到价格较高的地区销售,为避免厂家严惩“串货”行为而撕毁条形码,从而出现所谓的“无码机”。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查验条形码、合格证等标识,购买时保留好购货合同、发票、商品照片等。